报名条件
凡是具备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:
1、高中阶段参加各类奥林匹克竞赛、学科竞赛、专项竞赛获得市级以上奖励者;
2、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,综合成绩位于年级前20%,学业水平测试主要科目(文科包括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历史、政治、地理,理科包括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)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均为优秀(A等级),其他各科成绩全部达到良好(B等级)以上,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良好(B等级)以上者;
3、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,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并有相应支撑材料者(如高中阶段获得发明专利、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等)。报考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,须在外语方面有突出特长。